停收近3年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康复征收,意味着旅客在购买国内航线机票时会多交10元或20元的额定费用。尽管数额不大,但还是引起了言论关注和网友热议。不少人认为,此举不当,是变相涨价。
在当下许多地方、部门、行业对一些税费削减或减征的大背景下,此次“康复征收”好像不合时宜,不免引起一些非议和质疑。
但笔者认为,此次康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不只情有可原,而且依法合规,各方无妨以平常心理性看待。
航空公司康复征收燃油附加费与国内航油的归纳采购本钱上涨有关。根据国家开展改革委和我国民航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火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告诉》,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条件现已具有,只要航空公司愿意,而且严厉遵从相关征收规范,就可以征收。
一起,对于航空公司来说,燃油附加费不是票价必定组成部分,只是在油价高企时对运营本钱的一种补偿性调理。而市场化票价则由供需联系驱动,两者并不是简略的代替联系。也就是说,征收燃油附加费后,并不意味着旅客的出行本钱一定会提高,担负一定会增加。
事实上,在此次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康复征收之前,随着民航业进入一年中的相对“淡季”,为了“回血”,不少航空公司都推出了机票优惠行动,部分航线票价甚至低于高铁票价。比如,从武汉出发到北京、重庆、成都等目的地的票价均下降了。
总之,燃油附加费是根据油价征收,费用涨跌取决于油价变动。一起,征收燃油附加费有利于降低油价弹性,航空公司收入端与本钱端均受益。就此而言,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康复征收,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