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试点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认识为主线,围绕民族特色寨子建造“人居环境、特色民居、民族文明、特色产业、民族联合、保障机制”下功夫,主要使命是全面提升试点寨子的“形、实、魂”,培育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动试点寨子建造成为“设施完善、产业兴旺、环境优美、联合和谐、宜业宜居、带动力强”的旅行寨子,引领民族特色寨子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民宗委、文明和旅行厅以及各级民宗工作部门、文明和旅行行政管理部门将重点从加强组织协调、聚焦目标使命、加强规划引领、加强成效评价等五方面着力推动试点工作有用完成。
据介绍,在前期的试点寨子遴选过程中,自治区民宗委、文明和旅行厅组织各市县申报并实地调研,在有基础条件、有开发潜力、有文明见识、有特色产业的基础上,归纳考虑各寨子的民族、区域等要素,从全区民族特色寨子中遴选了20个,涉及汉、壮、侗、苗、瑶、京、仫佬7个民族。
接下来,各试点寨子将凭借专业组织的力量,依照“一村一策”原则,结合实际高标准高质量地编制发展规划,制定试点计划,逐步推进试点工作。同时,自治区民宗委将给予每个试点寨子500万元资金歪斜支撑。每年年底前,自治区民宗委、文明和旅行厅将对试点成效进行评价,评价成果作为下一年度是否继续给予资金歪斜支撑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