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法》,针对旅行社组织、招待省外(境外)游客入省旅行,设立航班团组奖,对每航班旅行团组到达50人(含)以上的,奖赏旅行社0.5万元;设立火车团组奖,每车次旅行团到达100人(含)以上的,奖赏旅行社1万元;设立汽车团组奖,旅行团组年度内累计500人(含)以上的,奖赏旅行社2.5万元;对累计招待省外游客到达1万人次(含)以上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奖赏2万元。
12月7日,黑龙江省文化和旅行厅发布《鼓舞旅行社“引客入省”旅行奖赏2021年度项目评定工作方案》,将根据《黑龙江省鼓舞旅行社“引客入省”旅行奖赏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对2021年组织境外(省外)航班团组、火车团组、汽车团组等旅行团组到黑龙江省旅行观光的旅行社实现奖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