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元宵节即将到来,北京市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要切实承担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各区政府要对属地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履行属地综合监管责任;公安、消防、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要履行旅游安全专业监管责任;市文化和旅游局要承担旅游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并督查各不同主体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旅游安全联合检查、综合检查,确保假日期间旅游行业安全。
《通知》强调,要认真贯彻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各成员单位对汽车、游船、缆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和特种设备,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对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大众娱乐、餐馆摊点、烟花爆竹等设施和场所,进行一次彻底检查。要加强旅游节庆活动安全评估和管理,及时发布假日旅游安全信息提示,强化景区流量管理,狠抓旅游交通安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各级各类值班人员要在岗、在职、在责,及时掌握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情况,保证信息渠道畅通。